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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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范围

申报人持有有效的《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》的主证,同时受聘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工作;在上一年自然年度期间,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。

办理程序

(一)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报送至所在地人社部门;

(二)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;

(三)市人社局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复审;

(四)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,结果报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,并面向社会公示。

办理部门

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申报时间

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年度通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