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苏州市高层次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暂行办法》第二条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。
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包括企业正常开业经营的12个涉税事项办理:电子税务局开户、涉税信息采集、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、纳税人存款账户报告、签订委托划缴税款协议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、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、发票票种票量核定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购买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、发票领用簿发放、申请领用发票。
(一)提供资料
1.相关人员(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、办税人员)身份证件;
2.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;
3.资料领取面单号;
4.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(二)完成5个事项
1.完成工商环节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纸质(电子)营业执照;
2.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;
3.完成银行账户开立;
4.熟悉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操作方法;
5.完成要求的涉税资料准备。
(三)提交3项信息
1.银行存款账户账号信息(账户性质、银行行别、开户银行、账号、币种、开户日期等);
2.财务负责人、办税人员、领票人相关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件号、联系电话等);
3.总分机构类型及总分机构相关信息(总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、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注册地址、邮编、经营范围、联系电话;分支机构的名称、注册地址等)。
(四)确认5个项目
1.企业核算方式(是否独立核算);
2.企业所处街道乡镇;
3.适用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核算方式(低值易耗品摊销、折旧、成本核算方法等);
4.是否登记一般纳税人;
5.使用发票票种票量。
(一)新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,到银行开设账户并签订银税协议后,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(www.rcsz.gov.cn),注册并通过业务专用系统提出申请。
(二)新办企业自接收到电子税务局推送的“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”成功办理提醒信息起,可通过服务专窗联系预约业务办理绿色通道,或者携带资料至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。
苏州市税务局
对资料完整的,国税部门将及时处理完毕,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办理成功提醒。
新办企业综合套餐仅提供给未进行税费种认定的新办纳税人使用。苏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仅承办姑苏区企业纳税人涉税事宜。
服务专窗: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
服务地址: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
服务热线:0512-65224600
E-mail:gccrc@szrc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