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(二)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
《苏州市高层次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暂行办法》第二条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。
(一)电话联系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,提出预约申请;
(二)中心服务专员为申请人预约办理部门绿色通道;
(三)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备齐材料后至办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业务。
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1. 各级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。
2. 登记机关对于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。(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,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。)
3. 登记机关依法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,出具《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》,并在网站公开,同时颁发《营业执照》,颁发《营业执照》产生费用的,按规定执行。
服务专窗: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
服务地址: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办公区
服务热线:0512-65224600
E-mail:gccrc@szrc.cn